书学通天道 笔端见心性——郑鹏飞先生书法散评

当前位置:首页 > 杭州动态 > 文化新闻动态

书学通天道 笔端见心性——郑鹏飞先生书法散评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旅游风景名胜网

  郑鹏飞先生是我一直以来认为最值得神交的挚友,很羡慕他对书法艺术的不懈追求,也特别关注他在书法道路上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对他来说,有一件值得自己轰轰烈烈热爱并为之付出的“事业”,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他从小喜好书法,先临摹颜柳,接着研习魏楷,最后选择“二王”。在不断临习《玄秘塔碑》《勤礼碑》《张玄墓志》《圣教序》以及《丧乱》《二谢》《得示》等王羲之手札的过程中,兼顾研读《北魏元洛墓志》《张猛龙碑》和《龙门十二品》等精典摩崖碑帖,从而奠定坚实的书法基础,初步形成自己的书写风格。品读他早期的书法作品,颜体与魏碑糅合的特征极其明显,到他举办书展时,俨然已是王羲之行楷的风格。王羲之是我国书法艺术之祖,“二王”技法被历代书家推崇备至。梁武帝萧衍评价王羲之书法“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古往今来,在此道上成名成家者数不胜数,依傍在“二王”大树之下无疑成为书法人的不二选择。

  书法不只是伸纸执笔操觚染翰的艺术技能,它的背后有着深厚的文化养成和高远的人文精神。品读郑鹏飞先生的书法作品,取法乎上、顾盼生姿、欹侧造势等一些术语呼之欲出,呈现古典意韵与个性元素共生交融的无穷韵味。正如崔鸿文先生评介:“郑鹏飞先生十分注重书法作品创作中的美学理念,用笔结体重视笔墨的矛盾关系,大小、收放、粗细、枯湿、虚实、疏密、欹正、断连关系处理到位,细节很耐玩味。”

  在我看来,郑鹏飞先生的书法艺术之路能走得很远,原因有三:一是以古为徒,尊重和崇尚经典碑帖,善于从临帖中汲取智慧。对书者来说,临帖好比渡河之舟,从中能吸收历代书家的经验,得古人笔意,通过临帖能获得创造书法美感的共同法则。我国明清以来的诸多书法大家,往往将临帖贯穿一生,甚至将临帖变成“另类创作”,达到如吴昌硕临习石鼓文的艺术境地,让人仰慕。

  郑鹏飞先生习字多年,没有沾染一点江湖书法的习气,始终行进在研碑析帖的正道上。他的书法以中锋用笔见长,线条质量透出金石篆籀特质,其得益于早年陇上书家杨剑锋先生的悉心指导。杨剑锋先生五体皆通,尤以隶书著称。篆隶离不开中锋用笔,在这方面对郑鹏飞先生的影响很大。郑鹏飞先生中外历史文化知识积淀深厚,对书法理论的学习亦达到一定深度,这种人文素养对研习书法至关重要。

  记得前几年我曾给他建议,在临习经典法帖的同时,多穷研书理,有意去关注甘肃特别是陇南历史文化中的艺术元素,可以选择研读临习秦公簋铭文、西狭颂碑文,尝试创作赵壹、王仁裕、邢澍等人的文学作品和杜甫的陇右纪行诗作,用自己的书法表现厚重的陇南历史文化,给自己的书法贴上地方厚重历史文化的标签,相互借势,不断厚植人文涵养,为自己的书法作品培根铸魂。

  二是书法晋级路径合乎学理逻辑。我注意到,近两年,郑鹏飞先生的书法作品明显加入了米芾的风格,个别字结体的处理比米芾还要大胆夸张。他说,近两年来,感觉在临习《圣教序》时遇上“瓶颈期”,在书界朋友的建议下,开始大量临习米芾前期的《三吴帖》《盛制帖》《甘露帖》《箧中帖》等碑帖,偶尔也临读了《张迁碑》《鲜于璜》《西狭颂》等隶书碑帖,收获颇丰,成效初显。

  从书法中势的角度分析,将“二王”书法正势发扬光大者为赵孟頫,将斜势发挥得淋漓尽致的是米芾,在浑厚层面颜真卿做足了功课,在劲道上欧阳询功不可没。而米芾书法初宗二王、颜真卿,后博采众长,自成一家。米芾用笔跳宕险峻,变化多端,结体欹侧多姿,点画俯仰向背的动态错位丰富,充满率真自然之趣,为宋代“尚意”书风的代表书家。郑鹏飞先生选择米芾以求突破无疑是明智之举。

  古今很多书理典籍对书家书写技法的上升轨道多有描述分析。如董其昌的《画禅室随笔》中云:“作书之法,在能放纵,又能攒捉。每一字中失此两窍,便如昼夜独行,全是魔道矣。”而“古人作书必不作正局”。孙过庭《书谱》中也说“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可见,一味地把字始终写得板板正正,四平八稳并不是一件可喜的事。书贵变化,拓宽审美视野,打破惯常书写,在险中求稳,书法完全可以美得不理性。

  由此分析,郑鹏飞先生已进入并正在“奔波”于第二个阶段,相信不久的将来,定能达到“书老人尚年轻”的艺术境界。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中新观陇"新闻+"作品联展第15站:书香弥漫兰州新区 展览"艺"犹未尽

下一篇敦煌画院:传递好“向善守正”的精神原力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