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要深入生活,去伪存真,要挖掘、拓展精神的深度、广度,展现人心深处的亮光,获得一种能在困苦中站立起来的精神
小说是通过写人的世俗生活来展现人活着的状态,以及复杂的精神世界。这注定小说的土壤是生活,是生活中那些日常的人、琐细的事、微妙的情,那些循环往复的冷暖人生。但多年的写作经验告诉我,并不是什么样的生活都可以用来写小说,正如不是每一块土地都可以耕作。进入小说中的生活,必须经过作家选择、过滤和重新组织。作家不能沉溺于某种个人趣味和认知而不顾人心拷问与时间追问。
有一段时间,文学界流行写小事,写欲望,写消颓的生活,写世态的乱象。生活固然有这一面,但作家不能任性直接展示这些,因为这不是生活的主体,也并非人心所向。耽于表现生活的消极面,是违背生活真实和文学精神的。
什么是文学精神?就是真善美。作家要深入生活,去伪存真,要挖掘、拓展精神的深度、广度,展现人心深处的亮光,获得一种能在困苦中站立起来的精神。无视这一点,遮盖这一点,即便字字珠玑、活灵活现,终归是不真实、不善良、不美。
这就是说,一方面,作家要深入生活,保持对世俗生活的敏感、认知;但另一方面,作家对庸俗的趣味,对那种令人下坠的力量,也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和立场。好的作家,不会放弃他的批判性,但批判的目的是为了更加牢固地树立人的良知,更加强力地捍卫和坚守世道人心。这是文学的尊严,也是作家的责任。好作家永远在讲好人的故事,无论时代如何喧哗,我们都要劝人在“平凡的世界”里有一颗“勇敢的心”,做一个“良善的人”。
有人说,文学能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匮乏,还有生活中那些已经削弱我们并正在让我们气喘吁吁的东西。在我看来,文学要探索悲哀之中的仁慈、乱象之中的坚定,以及冷漠人群中隐藏的那颗慈爱的心,那只温暖的手,从而让我们活得更沉着,更勇敢。
时代在变化,但我以为,作家更要有所放弃,有所坚持,有所捍卫。文学的价值是要展现出人类心灵的高度,以及活着、活好的勇气。它拒绝在俗世里沉溺,拒绝心灵被遮蔽,拒绝人心变坏。小说作为文学家庭里的重要一员,理应对人心发问,清理污浊,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真善美”的理想世界,并发现一种值得我们为之牺牲的精神向度。只有这样的创造和发现,小说才有价值,才有生命力,才会有读者把它一代代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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