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繁简之争”一直不绝于耳,甚至有人质疑汉字简化之后“親不见、愛无心、産不生、厰空空”,割裂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其实,简体字在古代就已经存在,我们使用的简化字只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其法定地位。经过历史沉淀、专家整理的简化字,不但符合汉字构形规律,提升了文字沟通效率,而且也很好地传承和弘扬了中华文化。
简体字是古代文字的组成部分
虽然简化字是在简体字基础上整理出来的,但简体字不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出现的,更不是专家在屋子中面壁冥想创造出来的,简体字在历代手写文献中均有出现,是古代文字的组成部分。比如,“马”的简体形式在东晋王羲之的草书作品中就有出现。有网友质疑博物馆展品为赝品的所谓“证据”之一,即简体字“乱”更是在北魏时期就已经作为“亂”的俗字而存在。《颜氏家训·书证》已有“自有讹谬,过成鄙俗,乱旁为舌”的记载,颜真卿所书《颜氏干禄字书》中也标明“乱”是“亂”的俗字。在欧阳询、米芾等书法大家的碑帖中,简体的“乱”也时常见到。
简体字与繁体字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两者并非依次出现,简体字也不都是繁体字的机械简化。简体字出现的时间非常早,部分简体字甚至远早于繁体字。例如“虫”一般被认为是“蟲”的简体字,但实际上“虫”作为古字,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比“蟲”出现的要早得多。
简体字在古代主要是俗字,通常用于非正式场合的个人信件书写和非正式作品的抄写等。简体字与常用于印刷和正式场合的正体字形成互补关系。《颜氏干禄字书》通常将俗字与正字并写,并指出正俗,同时还专门指出俗字、通字和正字的使用范围,“所谓俗者,例皆浅近。唯籍帐、文案、卷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进士考试,理宜必遵正体,明经对策贵介经注本文,碑书多作八分,任别询旧则。”
简体字在古代的使用频率已经很高,王力先生就指出,“简体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汉代民间应用的简体字就不少……宋元以来简体字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当今我们使用的简化字大都是历代相传下来的简体字,它们的出现时间早且在许多文献中都有使用,是我国古代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一篇: 中小学书法教育:仅仅练字,远远不够
下一篇: 简化汉字,历史的积淀与选择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