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 祖薇)7月5日晚,证监会网站发布《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简称“《问答》”),其中第六条明确提出,“募集资金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原则上不得跨界投资影视或游戏。”
7年前,国家先后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 30号)》《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从政策层面支持和鼓励影视企业公开上市和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并购。7年之后,为何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呢?
当年热
做什么的都来收购影视公司
国内资本市场横向、纵向乃至跨行业并购、重组影视、游戏等文化传媒企业的高潮始于2013年。据中国经济网统计,当年,影视传媒业发生并购事件超过30起,涉及电影、电视剧、出版、广告、游戏等子行业,累计资金超过400亿元。其中A股共有18家上市公司发起20次有关游戏的并购——其中12次为手游收购,涉及并购总金额188.39亿元。
此后3年,相关数字节节攀升:2014年为 169起,涉及资本约1605亿元。其中,影视61起,游戏40起,平均每6天即发生一起影视公司并购。而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2015年和2016年两年中,影视业并购重组分别为88起以及70起以上,涉及资金达到了435亿元和300多亿元。市场上一度流传一句调侃:“养猪的,炼钢的,卖烟花的,卖菜的,和水泥的都来收购影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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