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家住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的单身男子蔡文,将魔爪伸向了未满6岁的邻居女童。近日,蔡文被沿滩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5年2月11日上午10时许,蔡文见邻居女童丁丽在自己家的院坝独自玩耍,便心生邪念,以给付饼干等零食为手段,将丁丽引诱至家中,对其采取抚摸等方式对丁丽进行猥亵,直到丁丽祖父呼喊丁丽,蔡文才停止其猥亵行为。案发次日,蔡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文利用哄骗手段猥亵儿童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依法从轻处罚
法官呼吁:家长要强化自身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对于幼童的家长,要尽量避免有幼童处于无人监管和保护的状况,以最大限度压缩性侵儿童犯罪发生的空间。广大青少年、儿童应增强性自护意识,提高自护能力。(文中人物系化名)(牟险峰 龚平 记者 熊强)
下一篇: 甲醛含量及结构安全仍是儿童家具不合格主因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