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微信群发酵负面教育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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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微信群发酵负面教育舆情


栏目: 教育观察   作者:佚名   热度:

  最近,一些学校用于工作的微信群频频成为舆论聚集点,比如某家长“一言不合”被老师踢出微信群、某校学生组织微信群信息外溢引关注,等等。从这类舆情中可以看出,微信群用于工作交流,就不再是私人之间的互动,事实上已经具备了媒体属性,如果使用者尤其是群内的主导者,对平台的媒体属性没有基本认识,仍然以私人聚会的方式对其进行使用,就存在出问题的风险。

  现在,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已经成为学校开展日常工作尤其是家校交流的主要工具,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都有必要增加一些媒体素养,才能更好地通过使用网络交流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为规范区属各学校、幼儿园微信群等家校网络交流平台的管理,出台了《家校网络交流平台“五要五不要”管理规定》,其中诸多内容如不得发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发布表扬批评,尤其是不点赞、不回复,避免“拍马屁群”的出现等内容,引起媒体热议。该规定虽然简单,但从其颇有针对性的内容看,对家校网络交流平台所具备的媒体属性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既能防范交流中出现的问题,也有助于老师们提高媒体素养,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引发负面教育舆情,实在值得点赞。

  媒体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放大传播信号,提高传播效率,微信群等网络交流平台也是具备这种功能的传播工具。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教育方面的微信群信息外溢,一旦和某种社会情绪呼应起来,便有可能释放出指数级增长的传播能量,形成极大的舆论压力。本来不以为意的三言两句,在一个班级或小团体范围内,可能不会产生多大的负面影响,但一旦外溢到更大的舆论场,在更大范围内被海量受众审视和解读,其影响力将大大超出我们的想像,如果应对不力,还可能产生让人意想不到的“次生灾害”,进而带来更大压力。可以说,一些热点舆情之所以发酵起来,和当事人对微信群的媒体属性认识不足大有关系,其中蕴含的深刻教训,应该成为学校、老师和家长提高媒体素养的鲜活教材。

  微信群等网络交流平台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所有工作都适合用微信群来处理,有限度地使用网络交流平台,学会有节制地表达,才是有媒体素养的表现。特别是在家校交流的网络平台上,教师实际上代表着学校,居于交流平台的主导地位,某种程度上是信息发布者和导向引领者,如果认识不到微信群等平台的媒体属性,不能恰当认识自己在微信群中的角色定位,细节里就很可能出魔鬼,一不小心就会引发负面舆情,把自己置于被动应付的境地。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提高媒体素养,是一堂需要尽快补上的业务课。

  西宁市城西区出台的规定启发我们,面对新问题,只有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跟进,才能提高教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最近几个微信群引发的热点教育舆情,无限放大了某些细节,引发了大量的负面解读,给相关学校和个人,甚至给整个教育系统都增加了舆论压力。这也提醒我们,随着微信群在家校沟通交流中的应用更加普遍深入,如何加以引导和规范,是每一个地方每一所学校都有必要考虑的问题。

  如何用好管好微信群等家校网络交流平台,背后是一个如何营造好教育舆论环境的问题。因为微信群不仅仅是微信群,这背后连带着整个舆论场,规范管理好微信群,是营造良好教育舆论环境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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