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西施:民国上海滩黑社会大姐大佘爱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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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西施:民国上海滩黑社会大姐大佘爱珍(2)


栏目: 历代名女故事   作者:佚名   热度:

  宁坐在宝马车上笑,不坐在自行车上哭

  佘爱珍和吴四宝之所以能成婚,得益于季云卿的介绍。

  吴四宝本来是一个鲁夫,胸无点墨,佘爱珍学习虽说不好,毕竟也上过几天学,也是一个受过中等教育的女子,怎么会看上吴四宝呢?

  其实,吴四宝做人还真有一套,有人说他是上海滩的魔王,小孩子听到“吴四宝”的名字,就会吓哭。当时,他的名头,甚至和当时黑帮的头目杜月笙、黄金荣齐名。

  小时候的吴四宝,可没这么风光。他的父亲过得很穷,在上海租界开老虎灶卖开水。在旧上海,有很多这样的老虎灶,它的形状是一种类似于老虎的灶台,前面一个张嘴的阖口,后面一个尾巴,所以叫它老虎灶。喝水的人,来打一壶开水,也就一文钱,放在毛竹筒里,吴四宝在一边帮忙的时候,经常偷竹筒里的钱,偷了钱就去上海滩游玩,买点心,逛城隍庙。后来他就跟着一些混混打打群架,一天书也没有读过,却也在上海滩混得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

  后来,吴四宝长大了,就和哥哥和嫂子分了家,姐夫领着他去跑马厅,做了斯马童。

  上海的跑马厅当时是远东最大的跑马基地,是英国人建立的,是一种和赌博相关的游乐场所。当时的吴四宝在给洋人马立斯牵马的时候,由于他生得比较高大,又喜欢惹是生非,竟然还得到了一些外籍巡捕的欣赏,并且与他结交。

  吴四宝娶了妻子后,妻子看不起他,和别的男人有了关系,吴四宝一气之下,就把那个奸夫给劈死了。

  后来他逃离了上海,投奔了张宗昌的军队,过了几年后,他觉得部队的日子太苦了,整天除了打仗就是行军,还没在上海做“混混”风光自在,于是,在他三十九岁的时候,他脱离了部队,带着女儿重新回到了上海滩。这个时侯,他觉得自己也老大不小的,还和小混混们在街上胡吃海闹,已经不符合身份,于是,他很聪明地投靠了当时的上海小八股流氓头子之一张鑫宝,给张鑫宝当了司机。

  张鑫宝就是靠着倒卖鸦片,舞厅起家,住着小洋楼,开着小轿车,吴四宝身无分文,可是他还是很会巴结讨好上一层流氓组织的,他渐渐成了张鑫宝的心腹,张鑫宝觉得吴四宝是个够义气的人物,就和吴四宝拜了“先生”,也就是张鑫宝成了他的师傅,吴四宝跪在地上,“砰砰砰”给张鑫宝磕了三个头,为了能做人上人,在上海滩流氓界站住头脚,吴四宝什么尊严也不顾了。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吴四宝认识的人多了,又结识了青帮的季云卿,季云卿是青帮“通”字辈的大流氓,和黄金荣是拜把子兄弟。如果说,以前的张鑫宝是二等流氓的话,那么季云卿就是一等流氓。

  吴四宝又成为了季云卿的保镖,当时的上海滩主要有两大帮派,除了青帮,另一派系就是洪帮,两派之间不时有摩擦。

  那一天,季云卿正在家睡觉时,洪帮的两个刺客进了季云卿的屋子,多亏吴四宝警觉,一枪一发子弹,两个保镖当场毙命,后面接应的刺客,也都被吴四宝制服,那一次,季云卿非常感谢吴四宝,要不是吴四宝像条狗似的忠诚于他,说不定季云卿早就成了枪下之鬼。

  以后,季云卿对吴四宝多加重用,后来李士群成为了汪伪政府的爪牙后,季云卿更加不可一世,因为李士群就是青帮的人,相当于季云卿的门徒,李士群对青帮老大也是恭敬有余,为了壮大76号的势力,李士群要季云卿给自己几个手脚干净的弟兄。

  因为以前的多次暗杀行动,汪伪政府的特务都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季云卿也很想在76号安排自己的人,就介绍了两个徒弟,可是这两个弟子,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季云卿的推荐,其实有些黑道上的人物虽说目无法纪,可是帮着日本人做事,残杀中国人,这一点也是很不愿意去做的。

  于是,季云卿就推荐了自己的保镖兼司机吴四宝,吴四宝没有想那么多,他觉得到了76号,不仅有武器,还能控制很多生意,捞到大把的钞票,就很痛快地答应了这个差事。

  吴四宝进了76号后,果然行事利落,做事狠辣,很多出名的惨案,就都是在他的策划下完成的,李士群对吴四宝开始倚重,还给了他一个警卫队长的职务。

  从此以后,吴四宝在管辖区内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很快就积累了第一桶金,第二桶金……跟所有的黑社会敛财手段差不多,吴四宝进了76号之后,所有的赌台每个月都要向76号交纳一定的“抽头”,吴四宝也很舍得给李士群和丁默邨行贿,所以76号这两位重量级的人物,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在这段时间,吴四宝还干了一件徒弟杀害师傅的事情。张鑫宝,也就是吴四宝以前的师傅,吴四宝曾经对他磕过头的二等流氓,他也经营了一家赌场,由于张鑫宝没有把吴四宝放在眼里,还到处骂吴四宝竟然对自己的赌场动土,不识好歹,吴四宝就动了杀念,1939年的冬天,张鑫宝被吴四宝带来的打手暗杀于一品香旅社门前。

  张鑫宝这个混了上海滩半个世纪的流氓头子,到死也不一定会想到,自己会死在徒弟手里。

  就这样,吴四宝的势力越来越大,也开起了轿车,住起了洋楼,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老婆。

  季云卿为了笼络住吴四宝,就把自己最宠爱的姨太太金宝师娘的干女儿佘爱珍,配给了季云卿为妻。

  要说,佘爱珍还真不是一个平常的女子,别人看着吴四宝长得凶神恶煞,一副歹相,而且吴四宝的年龄比佘爱珍还大十五岁,没有读过书,佘爱珍长得面似银盘,举止清爽,走到哪里,都有目光尾随,谁也想不到,她竟然会同意这门亲事。

  佘爱珍眼里的吴四宝,怎么看怎么顺眼,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亲戚们劝她,不要嫁给这个大块头,气质和修养,和你一点也不相配。

  佘爱珍却抖抖肩膀说,我就喜欢吴四宝这样黑社会的人,他不仅仅勇敢顽强,跟着他,还能坐上轿车,住上洋楼。况且,我这样的女人,已经不是黄花大姑娘,嫁给年轻英俊的富二代,我也不奢想了。

  佘爱珍的想法,其实是很现实的,其实,作为女人,她也三十好几,条件好的男人,早已经三妻四妾,只有嫁给吴四宝这个大块头,虽说相貌丑了点,可是,性格上的豪爽,很对佘爱珍的脾气,再加上有车有房,过了门还是正夫人,这样的好事,到哪里找呢?

  佘爱珍一同意,其他人也说不了什么了,尤其高兴的是吴四宝。吴四宝美得就像捡了个大便宜。这个佘爱珍不仅仅美貌,还是一个受过教育的新式女子,我是个大老粗怎么了,我不一样娶个知识女性吗?

  结婚那天,他们请了好几桌的宴席,办的场面很是隆重,黑道上的所有人都来参加了。这桩婚姻,是佘爱珍生命里最值得浓重墨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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