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行人安全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1)行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主要靠路边行走。
(2)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先看后走;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
(3)不得横跨翻越道路之间的路栏,要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没有人行横道、过街通道的,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穿。
(4)不得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得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护栏。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在交叉路口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让按放行信号直行或者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7)通过铁路道口,如果遇到候放地,通过无人看管的道口,一定要左右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骑车安全
骑车人遵守交通规则是保证城市交通安全和重要一环。要求骑车人要做到:
(1)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车。
(2)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3)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骑车不准带人,带学龄前儿童时须遵守有关规定。
(5)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6)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7)禁止在人街道、人行过街通道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8)车辆须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不准妨碍交通安全畅通。
(9)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10)不准在车行道上滞留。
(11)遇停止信号不准通过路口,不准沿路口绕行。
(12)不准进入非机动车禁驶区。
(13)左转弯时,沿路口中心右侧大转弯,并注意让直行或左转弯的机动车先行。
3.驾车安全
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是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
(1)行车前要检查车辆各部位的技术状况,重点检查汽车的方向盘、刹车、喇叭、灯光等主要安全装置,有毛病不能出其不意车。
(2)按规定车道行驶。
(3)严禁超速驾驶和疲劳驾驶。
(4)不准驶入实施交通管制的车道,不准在人行横道或禁止停车区停车。
(5)不准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手持电话及寻呼机。
(6)汽车行驶或加油时,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手持电话及寻呼机。
(7)严禁酒后驾车。
(8)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要配带有效灭火器具,要按规定使用汽车喇叭和灯光。严禁超重、超高装运物品。
4.乘车安全
(1)按核载人数乘坐,不得超员乘坐。
(2)关好车门,坐稳扶牢,不要追逐打闹。
(3)不要大声喧哗,不要敲击车体。
(4)严禁将肢体探出车外。
(5)不要与司机攀谈,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6)不要向车外投弃物品。
(7)严禁用农用车、货运车违章载人。
(8)行驶中不能上下车。
5.铁路道口安全
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灯,或道口管理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车辆和行人必须依次靠右停在停车线以外,没有停车线的,停在距最外的钢轨5米以外。铁路道口的信号灯,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当红灯熄灭火灯这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需停车和止步观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车辆在铁路道口停车等待通过时,要拉紧手闸制动,以防车辆溜滑。
载运超大型设备、构件时,应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道口、时间通过。
6.高速公路安全
高速公路是现代交通发展的产物,它为快速、舒适的道路运输和交通提供了条件。由于高速公路其路面质量高、全封闭、全立交、分道行驶等的良好行车条件,总的来说是一种安全、快捷、舒适的现代交通道路,但它也给安全行车带来一些新的问题。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相比,其交通安全具有自身的特点。
据分析统计,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追尾事故占人其全部事故的50%,多车事故占47%,多车追尾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其总数的85.5%。世界上已发生过在高速公路上400多辆车相撞的恶性事故,我国1996年11月在沪宁高速公路无锡段已发生44辆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事故具有规模大、单次事故严重的特点。
保证高速公路的安全要做到如下几点:
(1)在管理方面,要严格按《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执行;
(2)在行车安全方面,要按路段要求保证合适的车速;保证应有的车距;严格分道行驶;停车、超车要按要求执行等;
(3)道路安全方面,标识的维护、非机动车辆的控制,特别是当地行人的控制与管理,都是重要的方面。
(4)根据高速公路重大事故的分析,气象条件,特别是大雾天气是重大交通事故的起因,因此,管理部门和司机都要加强天气影响行车安全的意识,强化恶劣天气时对高速公路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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